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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双招双引”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4-14 16:33:24   浏览量:0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有效投资、强化科技创新相关要求,发挥好招商引资项目主渠道、招才引智创新源动力作用,切实加快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宿州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2025年,全市实际利用内资年均增长10%以上、实际利用省外亿元以上项目投资年均增长12%以上,实际利用外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年均新增亿元以上项目300个以上,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20个以上。集聚国家级领军人才30、省市级领军人才300、高级人才3000人,集聚创新创业大学生3万人。新成立10家左右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组建5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扶持科技人才团队200个。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产业导向。

1打造先进制造业投资洼地。突出重点制造业企业招商,精准制定重点招商目标企业清单,集中力量攻坚。对500强企业、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新设或增资设立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5000万美元或内资金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以及新设年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或内资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制造业项目,借鉴外地先进城市经验做法,在法定权限内给予“N+1”特殊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工业投资,结合三重一创”“制造强市等奖补政策统筹实施;支持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出台扶持政策,对上一年度新增地方财力的招商引资落地项目,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补助。(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2鼓励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把招引科技创新企业摆在首要位置企业签约起,纳入《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进行重点培育、精准帮扶。对全市范围内新设立的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新材料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企业,直接纳入《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首次纳入《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对当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级财政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和3万元申报材料补助费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3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不断完善产业服务功能,大力推进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金融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服务、节能环保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现代供应链管理、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招商工作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向制造+服务转型凡经省级新认定的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统筹安排制造强市、促进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4突出特色产业基地招商。突出绿色农产品产业基地招商,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积极引进一批沪苏浙百强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果蔬加工、种子研发企业落户两园一区,推动我市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推进职教园区建设,吸引各类高校高职高专落户宿州,推进校企合作及产教融合、体教融合。充分发挥黄淮海智慧物流园、符离集烧鸡产业基地等产业集聚区和平台赋能优势,在资金、招商引资推介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促进项目进基地,打造品牌化招商引资平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二)健全重点产业招引机制。

5推行产业招商链长制度。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绿色食品、新材料、数字创意、人工智能、现代物流、新能源等十大新兴产业方向,组建重点产业双招双引工作组1名市领导挂帅,1-2个市直部门牵头负责,明确相关县区、产业园区承接对接强化产业链精准招商,按照制定一个产业全景图、对接一个高端产业协会、对标一个权威研究机构、举办一系列高层次产业合作论坛、明确一个重点招商区域方向五个一工作机制要求,实施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6完善重点项目动态管理制度。加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储备库建设,建立《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跟踪清单》《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签约清单》;对于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5000万元以上生产和生活性服务业以及现代农业项目进入两单管理,及时建档立卡重点调度。(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7建立企业投资需求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实施首招负责制、联合会审制、交办督办制等制度,由市投资促进中心会同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营商办等部门,持续开展企业走访回访、跟踪服务、督查调度等工作,协调各载体、市直职能部门帮助投资企业解决落地、经营等各环节的问题,加速项目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承接重点区域产业转移。

8持续推进聚焦长三角地区定向招商引资市级层面组建长三角专业招商机构,在沪苏浙产业转移集中城市开设对接窗口。各县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应发挥好驻外招商组、委托招商机构作用,搭建供求对接桥梁,打通产业有序转移与精准承接通道。继续聚焦珠三角、京津冀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投资促进活动,创造条件开展境外经贸和招商活动。对外商投资、沪苏浙转移进入我市产业园区的、以及5亿元以上并纳入省级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产业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政策配套和保障服务。(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创新招商引资路径。

9开展投资促进系列活动。抢抓省市共建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政策机遇,着力培育承接产业转移新高地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全市各级产业园区树立工作重点在招商关键核心在项目意识,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持续开展投资促进年”“项目集中攻坚年等行动,搭建投资平台,策划好招商推介、产业对接、产业论坛、行业峰会、展览展示等特色活动,推进一批带动能力强、示范效应好的重大项目签约落户。鼓励各级产业园区通过选派、聘用、委托等多种方式组建专业招商队伍。鼓励各地制定招商引资正向激励政策、产业扶持政策,推动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综合评价省级产业园区综合考核评价深度衔接,对成效突出的产业园区在财政资金扶持、用地、用能等各类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中心、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10推进资本招商。壮大市级相关产业基金,积极承接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引进、撬动民间资本参与重点支持培育发展首位产业、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撬动高新技术、新兴产业、重大项目落地。进一步发挥基金+招商+产业作用,引进投资机构、民间资本设立相关产业基金,围绕产业定位加快主导产业、重点产业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11推进中介招商。研究制定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机构参与招商引资的稳定支持政策、以奖代补政策,对服务双招双引工作的行业协会商会实行绩效考核对实绩突出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激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工商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聚焦招才引智方向。

12大力引进领军人才。围绕主导产业、战新产业、现代农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领域人才需求,高位推动招才引智,每年由市级领导带队集中开展12次人才招引活动。对引进的顶尖人才、特需人才及其科研团队,在宿创办科技型企业,最高可给予1亿元科研经费资助。对全职新引进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际领先水平科学家、中国两院院士及发达国家院士等,经认定后视人才层次分别给予100万元至600万元生活补贴。积极探索人才团队+产业+园中园引才模式,实施双创英才计划,每年评选1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每人给予30万至5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宿州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顶尖人才,给予个人最高200万元生活补助,公司最高500万元工作经费资助。(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13鼓励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大院大所及其领军人物在我市设立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端研发机构,并在宿开展科技创新和研发转化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云计算、大数据、量子科技、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新材料等优质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落地运营补助。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在宿州创办公司或与市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市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分类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支持;对省政府审定并给予支持的省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市、县区(园区)各按省扶持资金的50%比例,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方式继续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14推进宿州·创客城建设。举办中国云都·智启未来暨宿州市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发布系列活动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实行揭榜挂帅。建设宿州创业基地,运用创客空间、创新工厂、创业社区等新型孵化模式,实施才聚宿州”“智汇宿州行动,打造宿州·创客城。大力扶持有发展前景的大学生创客,视项目情况最高给予50万元贷款贴息。对在校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每年选出20个左右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最高给予10万元项目资助。实施留学人才创业扶持计划,符合条件的给予10万至50万元资助。鼓励人才团队参加各级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国家、省级奖励资金的市财政按1:1配套支持;一年内实现成果转化,经认定具有高成长潜力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所需经费市、县区(园区)财政各承担50%(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六)落实招才引资要素保障。

15做优做强人才平台。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南京农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及上海科创办深度合作,支持南京农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在宿设立研究院,加快推动中科大技术转移宿州分中心、市小型超算中心和生物医药、量子通信、新材料等平台建设。整合淮海现代农业研究中心,培育、引进研发机构开展育种创新行动,培育小麦、大豆、玉米等新品种。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科技创新平台(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分别由同级财政给予200万元、4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事业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认定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15万元奖励;对通过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通过备案的国家级星创天地,给予1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16.探索市场化招引模式。推进驻外人才工作站和人才飞地建设,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担任引才大使”“科技大使,向符合条件的机构和自然人购买服务,完善市场化引才奖励制度,强化绩效管理,受聘机构和个人每年最高给予10万元工作经费和10万元考核奖励。发挥企业招才引智主体作用,对成功引进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省特支计划、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的,每引进一人(人才团队)给予5万至20万元奖补支持。对通过项目合作方式从市外柔性引进人才的重点产业企业,按引进人才实付工薪30%给予一次性引才奖补,单个项目(人才)补贴不超过50万元。强化产业人才安居保障,重点产业企业全职引进在宿无自有住房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按照每年3.6万元、2万元和1.5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房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17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创新融资模式,设立首期1亿元科技人才发展基金。鼓励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科技金融创新,打造科技金融融合创新试验区,大力培育和引进高精尖人才。对获风投的人才企业,可给予不超过投资额50%、最高2000万元的政策性担保。建立健全技术转移服务体制机制,保障研发合作、产权转移、技术转让、人才流动、资源共享推进。加快人才行业协会培育,为高层次人才来宿提供专业化服务,或者由其承办国家级高端人才论坛、展会活动的,视引进高层次专家和团队情况,最高给予200万元补助。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发放中国云都优才卡,建设科技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人才认定、项目申报、配套待遇落实、创业扶持服务等网上统一受理、窗口一站式办理。(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保障机制

)完善领导体制。

成立市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创新创业、项目落地、要素保障等重点问题,以行政合力推动全市双招双引工作良性运行。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要强化双招双引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带头招引、亲自落实。市直职能部门要树立管行业必须抓招商、聚人才的思维,组织和推动行业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严格考核督办。

双招双引工作纳入全市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探索人才工作专项述职建立人才政策落实督查反馈制度,双招双引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结合起来,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用干部的鲜明导向。双招双引工作发挥重要作用,作出重大贡献的各类机构、单位和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投资促进中心、市财政局)

)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职能部门协同配合,优化环保、土地等资源配置,对重大产业项目投资涉及产业空间、能耗、污染物排放等指标的,实行全市域统筹,确保高质量产业项目按需落地。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保障来宿投资、创业、就业人员医疗、社保、子女教育等。(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医保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强化宣传引导。

全方位挖掘整理富有宿州特色的人文、地理、区位、交通、产业、平台等亮点,加大在境内外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增强对国际国内投资者和人才的吸引力。大力总结、宣传我市双招双引成功案例、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运用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发布一批时代感、代入感强的宣传作品,讲好宿州故事,切实营造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实施容错免责机制。

对在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过程中出于公心、没有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因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确等情形而出现工作失误或过失的,应坚持宽严相济原则,给予容错免责。(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